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產品質量全國聯動抽查的通知》(市監質監函〔2021〕761號)和《黑龍江省2021年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計劃》,省市場監管局決定開展2021年電線電纜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請各地依照相關抽檢工作方案,結合以下要求抓好工作落實。
一、依法依規組織實施。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相關檢驗機構要嚴格依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和相關產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實施產品質量抽樣檢驗工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為契機,對相關獲證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匯總、上報本行政區域監督抽查信息。對抽查工作中發現的嚴重質量問題,做到隨發現、隨處理、隨報告。
二、密切協同高效抽檢。此次抽檢正處于年終歲尾,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指派專人協同配合抽檢機構完成產品抽樣工作。如發現抽樣人員存在抽樣不規范的行為,協同抽樣人員應當即指出,抽樣人員應當立即糾正。抽樣人員發現被抽樣生產者存在無證無照等無需檢驗即可判定涉嫌違法違規情形的,應當終止抽樣,報省市場監管局依法處理。
三、強化質量技術幫扶。對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時完成后處理工作,并通過組織質量分析會、質量技術幫扶“巡回問診”等活動,幫助企業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四、嚴肅抽檢工作紀律。實施抽樣前,抽樣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相關監督抽查信息提前告知被抽樣生產者,不得利用承擔監督抽查工作的便利牟取非法或者不當利益。相關檢驗機構應按時完成相關工作,保證檢驗工作及其結果的客觀、公正、真實,不得轉包或分包檢驗任務,不得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省市場監管局將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對相關檢驗機構履約質量進行驗證評價。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產品質量全國聯動抽查的通知》(市監質監函〔2021〕761號),監督抽查范圍覆蓋省內所有電線電纜獲證生產企業。計劃抽樣3類33批次,其中,擠包絕緣低壓電力電纜13批次,塑料絕緣控制電纜、架空絕緣電纜各10批次。生產領域抽樣結束后,因企業停產等原因導致抽樣計劃無法完成的,由抽檢機構報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可在流通領域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完成抽樣任務。
二、承檢機構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政府采購中標結果,由大連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質檢院)承擔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任務,所需經費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在相關經費中列支。
三、組織實施
(一)抽樣。抽樣工作從2021年12月6日開始至12月15日結束。大連質檢院選派不承擔該種產品檢驗工作的人員負責現場抽樣,每組不少于2人。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派2名執法人員配合抽樣人員完成抽樣工作。抽樣人員應通過拍照或者錄像的方式,對抽樣場所、貯存環境、被抽樣產品的標識、庫存數量、抽樣過程等留存證據。因被抽樣生產者停產、轉產等原因無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如實記錄。流通領域電線電纜抽樣以在市場待銷的產品為主,同規格型號產品已在本省生產企業抽樣的,原則上流通領域不再抽樣。備用樣品由檢驗機構集中保管。
(二)檢驗。2021年12月31日前,大連質檢院依據《黑龍江省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省級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0年版)》完成產品檢驗工作。
(三)送達和復檢。2022年1月5日前,大連質檢院將抽檢工作總結、檢驗報告一式三份報省市場監管局質量監督處。對抽檢結果不合格的,省市場監管局根據企業異議申請情況,依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組織復檢。
(四)不合格產品后處理。監督抽查產品質量不合格或復檢后仍不合格的,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做好后處理工作,按時向省市場監管局質量監督處報告后處理結果。
(五)監督抽查結果。省市場監管局及時匯總分析抽檢結果并發布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