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長城山鷹線纜產品被檢不合格
2021年11月2日,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移交的檢驗報告及相關材料,青島長城山鷹線纜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規格型號為ZR-RVS 300/300V 2×1.0的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經抽樣檢驗,絕緣線芯識別、導體結構檢查、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處厚度項目不符合JB/T 8734.3-2016、GB/T 19666-2019標準,該產品抽樣數量為2400米(檢驗900米、備樣1500米),抽樣基數為3000米,抽樣日期為2021年10月7日,生產日期為2021年9月17日。
規格型號為ZR-RVV 300/500V 2×1.5的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經抽樣檢驗, 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處厚度項目不符合JB/T 8734.3-2016、GB/T 19666-2019標準,該產品抽樣數量為800米(檢驗300米、備樣500米),抽樣基數為2500米,抽樣日期為2021年10月7日,生產日期為2021年9月17日。
依據《青島市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2021年)》,上述產品被判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據了解,青島長城山鷹線纜有限公司處以生產銷售的不合格產品貨值金額為12475元。
2022年1月6日,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責令青島長城山鷹線纜有限公司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的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產品,處貨值金額1.7倍罰款,共計21207.5元。并沒收不合格的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產品23卷(100m/卷)。
青島長城山鷹線纜工作人員成不知情
對于此事,信網通過青島長城山鷹線纜有限公司的預留電話,聯系到該公司的工作人員,但該工作人員表示對此并不知情,也未向信網提供其他公司負責人的聯系方式。
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所有的產品都應遵照國家標準,如果電線電纜的絕緣線芯識別、導體結構檢查、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處厚度不符合國家標準,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如果投入使用,極易發生危險。
青島長城山鷹線纜連續兩年被責令停產并處罰
據企查查顯示,青島長城山鷹線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6日,經營范圍為銷售電線電纜、機械設備、金屬材料、建筑材料、裝飾材料、勞保用品、配電箱、電纜橋架、金屬導管、五金零件、消防器材;加工、制造:電線電纜;建筑機械租賃。
信網了解到,此次并非青島長城山鷹線纜有限公司首次被罰,2021年7月份,該公司就曾因生產銷售的聚氯乙烯絕緣阻燃C類軟電纜電線、一般用途單芯硬導體無護套阻燃C類電纜產品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被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的聚氯乙烯絕緣阻燃C類軟電纜電線、一般用途單芯硬導體無護套阻燃C類電纜產品,處生產銷售的不合格產品貨值金額14960元1.6倍罰款23936元,并沒收違法所得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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